近日,广电总局发布第4号、5号总局令
近日,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第4号、5号总局令,规范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
第4号
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》已经2019年12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:聂辰席
2020年1月20日
发布日期:2020-02-06
http://www.nrta.gov.cn/art/2020/2/6/art_113_49823.html
第5号
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已经2019年12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http://www.nrta.gov.cn/art/2020/2/6/art_113_49829.html